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河南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处(文科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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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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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2-04-06 16:27  

教科技函〔2022〕16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精神,确保我省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高校实验室(含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室,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由所在学校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加强督促检查。

二、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检查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高校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4月)

1.各高校按照工作安排,立即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组织对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高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高校自查自纠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高等学校实验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于4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939091643@qq.com。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5—6月)

1.省教育厅将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采用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拟定于五一假期后开始,具体入校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并将提前2天通知相关高校。

2.省教育厅配合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对高校开展飞行检查。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上一次现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高校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3.省教育厅形成《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报告》,按时报送教育部。

(三)整改阶段(2022年7—8月)

1.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限期整改的高校,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检查结束15日内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

3.省教育厅汇总我省高校整改情况,形成《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报送教育部。

(四)回头看阶段(2022年9—10月)

省教育厅配合教育部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省教育厅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

1.学校汇报。学校简要汇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整体情况,时间尽量控制在10分钟内。

2.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现场检查。选定不少于3个实验室、危险化学储存设施、危险废物存储处置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名单由检查组现场抽取。

4.随机访谈。对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实验室管理或实验教学教师以及学生进行访谈或安全知识测试。

5.反馈意见。检查组要向被检查高校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检查期间,检查组和被检查高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防控工作。检查组食宿费用自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向被检查高校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

2.强化落实。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3.持续整改。各高校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实验室自查自纠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六、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联系人:刘禹佳霍帅电话:0371-69691274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李展霍松涛电话:0371-69691977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刘东洋王真真电话:0371-69691878

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

联系人:曹矿林电话:0371-67781611,15617869501

电子邮箱:939091643@qq.com

2022年4月1日

附件【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高校).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docx已下载
附件【3 整改工作总结(高校).doc已下载
附件【附表2.1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xlsx.xlsx已下载
附件【附表2.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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