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河南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处(文科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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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

河南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6-03 13:43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精神,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6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小组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在学校实验室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依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和互查。

组 长:焦有宙

副组长:张海霞 谢 瑞

联络员:陈 超(19513308863)

成 员: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

二、检查范围

校属教学单位实验中心(室)、工程训练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文科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工程实践创新中心等。

三、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自纠阶段(6月3日-6月11日)各单位按照工作安排立即进行部署动员,制定本单位安全检查与整改实施方案(参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组织对本单位各类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进行自查。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单位互查阶段(6月12日-13日)由各单位分组互查,开展现场检查并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表、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文档、实验室相关记录、实验室分级分类、实验室安全教育等,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协商确定,互查具体方案随后下发。

3.学校抽查阶段(6月14日—6月17日)由校检查小组现场抽查。

4.整改总结阶段(6月14日—6月19日)学校根据检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四、检查重点

1.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

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2.实验室记录

实验室相关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包含但不限于危化品购置、使用、安全隐患整改、安全培训、仪器设备使用及检查维护、危险废弃物处置、院部检查记录等。

3.实验室环境卫生

实验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实验室分区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实验室卫生安全值日制度是否完善;实验室内是否有与实验无关物品及其它事项。

4.安全设施情况

消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系统、实验室防爆和门禁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易燃易爆气体等特殊实验室的电气线路和装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进排水系统布置合理,运行正常。实验人员是否选用正确的防护用品;特殊实验场合,是否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安全措施;是否有规范的实验记录。

5.危险化学品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规范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制度;按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化学试剂存放是否安全规范,化学试剂存取是否建立动态台账;剧毒品管理是否规范,剧毒品收发、处置是否记录;易制毒品管理是否规范,易制毒品领取、使用、处置是否记录;实验室气体管理是否规范;化学废弃物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6.仪器设备安全

仪器设备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设备台账;冰箱、烘箱、电阻炉、明火电炉和电吹风管理是否规范。

7.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各院部严格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实验室信息牌中信息应涵盖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8.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院部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依据附件1、附件2、附件3对所辖实验室房间逐一进行排查,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确定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点。

2.各院部将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含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5)纸质版于6月11日下午5点前交至实验室管理处(文科实训中心)(综合楼916室),电子版发送至hngcsys@163.com

3.各院部将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6)于6月17日下午5点下班前交至实验室管理处(文科实训中心)(综合楼916室),电子版发送至hngcsys@163.com

实验室管理处(文科实训中心)

2024年6月3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附件2: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4:院部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含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5: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附件6:院部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附件【附件1--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1).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1).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1).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docx已下载
附件【河南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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