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6号)、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工程学院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实验室相关数据需要在2019年10月25日至11月9日完成2019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数据采集、填报质量,现将实验室有关数据填报安排如下,请各教学院部遵照执行。
1、实验室有关的填报表格及说明
表格号 |
填报口径 |
与2018年对比 |
截止日期 |
表1-8-1 本科实验场所 |
时点 |
没有变化 |
10.23 |
表2-7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数据 |
时点 |
没有变化 |
11.05 |
表2-8-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 |
时点 |
有重大变动 |
表5-1-4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数据 |
时点 |
没有变化 |
表GK-4 工科专业本科教学实验室有关情况 |
学年 |
新增表格 |
2、请各教学院部按照以上各表的截至时间,及时上报数据,电子表格发至hngcsys@163.com。
3、附件中为2018年上报数据,供各学院参考,请依据院部实验室增减情况及时补充更新数据,并以黄色标注。
附件:
1、2018年上报数据。
2、2019年上报数据表格模板。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