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实验室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的通知》(教办安全〔20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实验室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大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实验室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牵头,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分析测试中心、工程训练中心负责对全校实验室安全进行宏观监控,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检查范围为校属教学单位各实验(室)中心。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赵金安
副组长:刘帅霞 郝好山 吴岩岩 李海东 赵呈建 李振军
联络人:周书焕 张玉碧
二、检查范围
校属教学单位各实验(室)中心。
三、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实验室安全的要求,成立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员、实验室负责人等组成,明确所有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建立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体系。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和相关单位针对本学院实验室实际情况,制订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实验人员签订《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是否有完善、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实验操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及可操作的应急预案等。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和值日台账且记录规范,是否对检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且有记录。
2.安全教育情况
是否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实验人员是否选用正确的防护用品;特殊实验场合,是否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安全措施;是否有规范的实验记录。
3.实验环境与安全管理情况
实验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规范,实验室卫生是否良好,实验室内是否有与实验无关物品及其它事项。应急设施是否齐全,通风系统是否正常。是否有用电安全隐患,是否有用水安全隐患。是否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是否存在辐射安全。
4. 危险化学品安全情况
开展危化品综合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
5. 实验室设备安全情况
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是否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等。
二、排查方式及内容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对所辖实验室房间逐一进行排查,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确定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点,撰写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设备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稿盖章)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设备安全排查问题清单》,于2020年10月12日中午12点前交至实验室管理中心(文科实训中心)(综合楼916室),电子版发送至hngcsys@163.com。
三、排查危险点及整改措施
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依据排查结果填写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设备安全排查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认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和资金预算报实验室管理中心,确保整改到位。
附件: 1.实验室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情况自查报告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设备安全排查问题清单
实验室管理中心(文科实训中心)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