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参照附件1和附件2格式提交本单位2019年度(2019年1月-12月)“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其中“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各模块工作中有涉及本教学单位实验室工作的请认真如实书写,如没有涉及可以简要写明或者注明没有相关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表统一命名为“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学院)”,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交实验室管理中心(综合楼916),电子稿发送至:hngcsys@163.com。谢谢!
附件:
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4.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管理中心(文科实训中心)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