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2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教育部、教育厅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要坚守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强化落实,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按照《关于河南工程学院实验室环境卫生、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并及时上报检查材料。
三、持续整改,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长效机制。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体制,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全面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实验室管理中心(文科实训中心)
2021年5月5日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230号)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231号)
附件3:《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附件4:《教育部教发司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教发司〔2021〕49号)
附件5:《关于河南工程学院实验室环境卫生、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