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冬季是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在“11.9”第32个全国消防日来临之际,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全校开展冬季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是否开展;
2.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作上墙;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4.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5.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有害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处置;
7.大功率用电设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8.实验室日常各种管理日志、登记表、记录表是否落实,并书写规范;
9.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1.学院(部)自查整改: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09日。
2.学校抽查:2023年11月09日14:00-17:00。
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