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为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校拟在2023年12月中下旬安排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集中转移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危险废弃物处置范围
本次拟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废液、危险化学废固(有害的空玻璃瓶、塑料瓶及沾有污染的包装袋等)、过期化学试剂等。
二、做好前期分类装箱的准备工作
收集废弃物的容器外面应按要求贴好标签(附件1),并在标签上清楚地填写相关信息。除塑料废液桶外,其余废弃物应按照《危险废弃物分类装箱及转运规范》(附件2)要求分类装箱,且在箱外张贴标签(附件1)。
1.实验化学废弃物和有害试剂瓶
(1)实验废液用塑料废液桶盛装,且内盖、外盖密封;玻璃容器盛装的,必须再装入底部牢固的纸箱内,并用泡沫板、报纸等将空隙充实,避免玻璃间相互碰撞发生意外。
(2)各类危险化学固态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的化学品和化学废物,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废弃玻璃器皿,一次性手套、滴管等),应收集在安全牢固的包装材料(如纸箱、编织袋等)内,有害试剂瓶要盖好瓶盖,按玻璃、铁桶、塑料分开直立装箱。
2.过期化学试剂
(1)所有过期化学试剂都必须标签清晰、成分明确、盛装完好。
(2)对于化学成分明确,标签脱落的,可自行打印标签,并在标签上清楚地填写相关信息。
三、填报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清单
各相关院部提前做好处置废弃物称重工作,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清单》(附件3),并于2023年12月11日下班前报实验室管理处(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hngcsys@163.com)。
本学期过时不再安排处置。
四、废弃物转移时间安排
各相关院部要重视实验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本次实验废弃物的处置工作。专业处置公司进校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相关院部要完成废弃物的整理装箱工作,分别集中存放在龙湖校区、桐柏路校区危废暂存柜,以便于集中转运。
附件:
1.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分类标签
2.危险废弃物分类装箱及转运规范
3.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清单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