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4〕825号)(见附件1)文件,请各院部认真学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规范管理,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录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