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师生安全防护水平和应对突发事故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函》(教科技函〔2026〕11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本次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工作由学校实验室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参加人员
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人员、科研助理及在实验室开展实验的相关人员等。
三、时 间
2026年4月2日—4月24日。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1)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安全技能与操作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与管理;电气安全、消防安全、机械安全和辐射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与事故预防;应急处置流程、消防器材使用、急救与疏散逃生要点;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与经验教训宣传等。
(2)各院部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活动,学科相近院部也可联合开展。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部务必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2)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各院部应对参加人员加以严格要求,认真掌握培训内容,积极参与演练实操,切实提升自身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突能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的安全管理成效。
(3)各院部应及时总结培训与演练活动,留存活动记录与图片,活动总结材料纸质版于2026年4月24日下班前交至实验室管理处(综合楼712室),电子版发送至hngcsys@163.com。
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