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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实训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2021-03-15 10:55  

文科实训中心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文科实训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开放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开放实验室是指导教师安排学生进行学习、实验的场所,凡希望在中心开展实验的教师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1、由指导教师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应明确实验内容,待被批准后,方可通知学生进入。

2、实验室的所有设备是需要学生自主管理,凡有损坏设备如电脑桌、信号线、电源等公用设施者,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者,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二、实验人员要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实验室不得高声喧哗,禁止吸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要保持室内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按照安排定期打扫卫生。室内物品未经允许,不准外拿。

三、实验人员按照管理员的安排到指定座位就坐,未经允许不准操作其它机位的计算机及相应设施。

四、未经允许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如特殊需要,须向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写出委托书、承诺书。管理员交中心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并在承诺期限内离开。

五、实验室钥匙由专人负责,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得私自配备本中心实验室钥匙。

六、自觉遵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不浏览反动、不健康信息,不恶意破坏、攻击网络。如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保持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待管理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八、未经允许,实验人员不准私自动用实验室及他人的仪器设备或其它财产。

九、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离开实验室时应注意关闭电源和水源,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与专业实验无关的电器。

十、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实验室制度或违反实验操作规程者提出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进入实验室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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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和路1号 邮编:451191

实验室管理处:0371-62508846 文科实训中心:0371-6250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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